长沙jzk776.com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个人不良贷款委外诉讼机构备选库建库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2年12月10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与方式修改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5栋502室)。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邮寄信息为:收件人:张先生,电话:18570387234,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5栋502室。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现场递交。
2、本项目无投标报价无开标唱标环节,因此开标会议要求修改为:不要求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1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个贷诉讼纠纷是否包括私营有限公司和个人作为共同被告的案件?
答:本招标文件中,下列定语做如下解释:
个人不良贷款,是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规定,由贷款人发放但劣变为呆账贷款、呆滞贷款、逾期贷款的贷款,借款人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贷款类型可以是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个人不良贷款诉讼纠纷,本招标文件中,又称个贷诉讼纠纷、个人贷款纠纷,是指贷款人请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等的个人不良贷款纠纷,借款人作为被告/被执行人/被申请人,担保人或其他义务人可以作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被申请人,包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含执行)的诉讼纠纷和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的仲裁纠纷。
若借款人为自然人,作为被告;私营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或其他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则可以视为本招标文件的个贷诉讼纠纷。
问题2:个贷诉讼纠纷是否包括被告是私营有限公司的案件?
答:个贷诉讼纠纷不包括私营有限公司单独作为被告的案件。但是若借款人为自然人,作为被告;私营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或其他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则可以视为本招标文件的个贷诉讼纠纷。
问题3:个贷诉讼纠纷是否包括长沙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
答:个贷诉讼纠纷包括长沙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
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1.1条资格性评审第1项本次入库机构需具备诉讼催收资质及能力,第3点应提供资料说明一栏“投标人所属律师代理个贷诉讼民事判决书(需为胜诉判决书)”、第4点应提供资料说明一栏“民事判决书”、第1.2.1条商务技术评审第1项团队律师专业素质提供资料说明一栏“代理个人贷款纠纷诉讼的胜诉判决书”、第3项业绩情况(机构数量)提供资料说明一栏“民事判决书”,上述民事判决书包括民事判决书、仲裁裁决书,但不包括其他(如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司法文书。
投标人提供的仲裁裁决书应体现案号、代理律师信息、案由、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裁决时间等。
问题4:根据贵公司发布的《长沙jzk776.com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个人不良贷款委外诉讼机构备选库建库招标文件》关于商务技术评审中的业绩情况(委托金额)、业绩情况(代理户数排名)的内容,要求最多提供十个委托代理合同,并以委托代理合同计算委托金额和户数。根据本所代理的部分机构的个贷批量业务情况,大部分机构客户采取的是“一户一合同”的模式,未将批量个贷在一个代理合同中整体委托。因此建议贵公司取消对委托代理合同个数的限定,以真实反映投标人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面向所有潜在投标人,使用统一的评分标准。
问题5:投标人所服务的个贷诉讼案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债转项目(商业银行转个人或公司,本律所的委托合同与债转个人或债转公司签订),是否可以?
答:可以。
问题6:本律所代理的部分服务(银行债转)项目为赋强公正执行阶段,是否可以?
答:可以。投标人代理的银行债转项目为赋强公正执行阶段可以作为投标人业绩,但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民事判决书的,应当提供民事诉讼程序的民事判决书。
问题7:本所执业律师近三年服务过的单位,相关委托合同非在我所执业期间签订,是否可以?
答:可以。招标文件中的业绩情况为投标人所属律师业绩,可以包括该律师在前单位的过往业绩。投标人所属律师近三年服务过的单位,相关委托合同非在投标人执业期间签订可以作为投标人业绩。
问题8:副本是否可以正本盖章后扫描,扫描件的公章为黑白色?
答:投标文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盖章签字后的黑白色或彩色复印件,但须保证文件内容的清晰度。
问题9:判决书的扫描件是否需要全文一字不落扫描还是只需要体现相关信息的页面?
答:不需要。判决书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体现关键信息页面,不需要全部判决书文件。
问题10:招标文件第36页“盖企业法人公章”是盖法定代表人的私章还是单位公章?
答:招标文件第36页“盖企业法人公章”是指盖投标人公章。
问题11:前附表1.1.1第1项第2点“投标人具有专职执业律师不低于5名(含)”,该项符合性要求对专职执业律师执业年限、服务业绩等是否有要求,是否特指3年以上执业经历且为金融机构提供过个贷诉讼服务的律师?投标人所属律师近3年案例是否不限制本所执业期间代理的案件?
答:不特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1.1条为资格性评审,第1项第2点“投标人具有专职执业律师不低于5名(含)”,资格性评审中不对专职执业律师执业年限、服务业绩做要求。
不限制。招标文件中的业绩情况为投标人所属律师业绩,可以包括该律师在前单位的过往业绩,不限制为在投标人处执业期间代理的案件。
问题12:前附表1.2.1第1项团队律师专业素质
(1)“投标人所属律师中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数量”,是否特指执业3年且有个贷清收案例的律师才计分?
(2)“项目负责人代理个人贷款纠纷诉讼经验”,部分年度案例并非在投标人单位完成是否计分?如部分法院裁判文书不体现代理人,结合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辅助证明,是否计分?工作经验统计时间范围起始时间是何时?
答:(1)不特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2.1条商务技术评审,第1项第1点“投标人所属律师中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数量”,投标人所属律师执业经验需有3年,不特指执业3年且有个贷清收案例的律师才计分。
(2)招标文件中的业绩情况为投标人所属律师业绩,可以包括该律师在前单位的过往业绩;“项目负责人代理个人贷款诉讼纠纷经验”,部分年度案例并非在投标人单位完成可以根据评分标准计分。
证明材料应能合理证明业绩,如裁判文书未体现代理人,可以通过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的案由、代理人、代理范围等形成证据链予以证明。
招标文件中工作经验起始时间以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往前推算。
问题13:前附表1.2.1第3项提供投标人所属律师在异动到本所前办理的案例是否计分?新签合同暂无民事判决书是否计分?
答:计分。招标文件中的业绩情况为投标人所属律师业绩,可以包括该律师在前单位的过往业绩。提供投标人所属律师在异动到本所前办理的案例可以根据评分标准计分。
计分。新签合同暂无民事判决书可以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计分。
问题14:前附表1.2.1第4项、第5项
(1)投标人所属律师在异动到本所前以其他律所名义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及实现的业绩是否计分?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业绩反映所属律师近3年为相关机构提供的个贷诉讼代理服务金额及代理户数情况,且最多统计10个委托代理服务合同金额及户数。考虑部分金融机构习惯就委托的个贷清收案件分不同案件单独签订代理合同,即使是同一机构委托的批量诉讼案件亦是分别单独签订代理合同。若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最多统计10个委托代理服务合同金额及代理户数,将难以反映本所业绩金额和代理户数的实际情况,且可能将影响到本次招标评分的客观性、全面性及公平性,故本所申请贵司予以考虑本所反馈的以上情况,取消上述款项中关于委托代理服务合同统计数量的限制。
(3)部分金融机构习惯就个贷清收进行概括委托,委托合同不涉及具体委托金额、户数,后续业务中亦不另行出具委托清单,此类业绩统计如何进行,可否以合同+统计表+裁判文书首页(体现委托人、涉诉个人、代理律师信息)等形式证明。
答:(1)计分。招标文件中的业绩情况为投标人所属律师业绩,可以包括该律师在前单位的过往业绩。投标人所属律师在异动到投标人前以其他律所名义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计时限的业绩可以根据评分标准计分。
(2)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面向所有潜在投标人,使用统一的评分标准。
(3)可以。委托合同不涉及具体委托金额、户数,后续业务中亦不另行出具委托清单,可以合同+统计表+裁判文书首页(体现委托人、涉诉个人、代理律师信息)等形式证明,但统计表需委托双方盖章确认。
问题15:评审中“民事判决书”是否可扩张解释,包括民事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司法文书?
答: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1.1条资格性评审第1项本次入库机构需具备诉讼催收资质及能力,第3点应提供资料说明一栏“投标人所属律师代理个贷诉讼民事判决书(需为胜诉判决书)”、第4点应提供资料说明一栏“民事判决书”、第1.2.1条商务技术评审第1项团队律师专业素质提供资料说明一栏“代理个人贷款纠纷诉讼的胜诉判决书”、第3项业绩情况(机构数量)提供资料说明一栏“民事判决书”,上述民事判决书包括民事判决书、仲裁裁决书,但不包括其他(如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司法文书。
投标人提供的仲裁裁决书应体现案号、代理律师信息、案由、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裁决时间等。
问题16:代理担保公司追偿,被告包括自然人,但自然人仅作为反担保人而非债务人被追偿的案例是否计分?
答:不计分。
责编:邹彦男
来源:jzk776.com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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